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昂武镇红湖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望谟县交通运输局、望谟县生态移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望谟县交通运输局、望谟县生态移民局文件(望移批[2025]12号))项目编码:2508-522326-04-01-719292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望谟县昂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按文件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望谟县昂武镇红湖村;
2.2建设规模:(1)打乐组:挡土墙防护363.6m³,道路修复2517.3 m²,移民群众晒粮坝硬化650m²,太阳能路灯50盏,下河步梯300 m²,安全防护围墙51.84m³,DN1000钢筋混凝土圆管涵9m,森林防火瞭望站20 m²,5m³沉沙池1座,引水管道DN32镀锌钢管2950m,波形护栏修复24m,生产避雨棚50 m²;(2)雅品组:挡土墙防护896m³,移民群众晒粮坝硬化1550 m²,排水沟清理并修复129m,下河步梯240 m²,安全防护围墙37.4m³,森林防火瞭望站20m²,5m³沉沙池1座;(3)艾纳香产业提质改造:艾纳香产业土地施肥800亩(采用西洋复合肥);(4)产业道路提质改造:产业道路硬化建设5Km,宽度4.5m;道路清理、疏通12Km。(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投资:总投资500万元(合同估算价:4702429.17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资质要求【提示: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勾选无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提示:应合理设置资质等级,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资质等级要求:施工总承包资质中已包含专业承包资质的,不得再并列设置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中未包含的专业承包资质或需要投标人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应当允许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提示:应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或降低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