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1]ZZD[GK]2025003-1
项目名称:《“十五五”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规划暨城市共同富裕发展规划》编制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包1(《“十五五”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规划暨城市共同富裕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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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0039900-其他咨询服务 | “十五五”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规划暨城市共同富裕发展规划 | 1(项) | 否 | 总结“十四五”时期漳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的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堵点;结合国家政策导向、人口变化趋势等,研判漳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研究提出漳州市“十五五”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扩大普惠公共服务供给和推动公共服务创新发展等,以促进漳州市公共服务更加精准、均衡、可及、优质、公平,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 2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月底完成专项规划初稿及专项规划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1月中旬之前完成评审论证工作,形成送审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