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汝财招标采购-2025-40 | |||||||||||||||
2、项目名称: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保洁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00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物业服务 5.2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3 服务期限:1年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5 招标范围:服务内容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 公司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 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各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
|||||||||||||||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上一篇 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兵团第八师医疗保障局(石河子市医疗保障局)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服务项目(包四)的更正公告
下一篇 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兵团第八师医疗保障局(石河子市医疗保障局)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服务项目(包三)的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