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新村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新村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批【2025】1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翠旅投集团置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资金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批【2025】15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范围1639.26亩,总建筑面积约139.6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新村片区进行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包括道路工程3.66万平方米,生态修复13.91万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机动车泊位、新能源充电桩、排水管网、电力管线、燃气管网、供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本次招标规模:新建DN300-400供水管道总长约2.6km;新建15孔通讯管线,总长约8.9km;新建电力管线,35kv总长约2.2km,10kv总长约7.3km;基他相关配套线。(最终以招标人确定范围为准)。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及采购等工作、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竣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包括按业主要求完成工期采取的相关措施)、环保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利;(3)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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