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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锦绣园2011年廉租房工程七标段(1-5、1-6#楼)尾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铜川市-2025-00774

项目名称:锦绣园2011年廉租房工程七标段(1-5、1-6#楼)尾留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锦绣园2011年廉租房工程七标段(1-5、1-6#楼)尾留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锦绣园2011年廉租房工程七标段(1-5、1-6#楼)尾留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 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以及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2)供应商基本信息及 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 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 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附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 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7)1、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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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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