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XJBL2025-014
项目名称:富蕴县2025年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62000
最高限价(元):46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富蕴县2025年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监理
预算金额(元):462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富蕴县2025年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符合(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