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开盛竞磋(工程)2025--164
项目名称: 藏区高原病诊疗中心PCR实验室、微生物室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204931.34
最高限价(元): 2204931.34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7、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供应商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需具有中级职称证及以上职称证(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9、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或《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