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新余市渝水区花鼓山下村镇独立工矿区居民安置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赣建渝招字【2025】21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人 | 新余市渝水区市场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新余市渝水区花鼓山下村镇独立工矿区居民安置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 | ||||
工程地点 | 新余市渝水区下村镇集镇周边及花鼓山独立工矿区范围内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新余市渝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立项批文号 | 新余市渝水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新余市 渝水区花鼓山下村镇独立工矿区居民安置 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 渝发改(2023)167号 | ||||
项目编码 | 新余市渝水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新余市 渝水区花鼓山下村镇独立工矿区居民安置 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 渝发改(2023)167号 | ||||
建筑规模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框架 |
项目总投资 | 3479.12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25323835.03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 | ||
工程类别 | 其他 | ||||
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单位现场确定的内容为准)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金额165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关键岗位人员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2、招标人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将所有证件(书)原件进行扫描,以备专家评审时审查,未提供证件(书)扫描件的,评标(审)委员会应当认定为无效资格审查送审文件。 3、根据《关于在住建领域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行廉政承诺的通知》(余城镇字[2023]24 号)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廉政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4、如投标人提供虚假、伪造的材料和其他投标信息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5、为了保证本次招标顺利进行,防止明显不符合业绩要求的投标人随意投标造成招标失败,招标人约定:如投标人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业绩,招标人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发改公管规(2024)768号)“若标书实质内容存在空白、明显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的,招标人将采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等措施追究违约责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执行。 6、招投标投诉举报部门:新余市渝水区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790-7109369。 7、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8、本项目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采用合理低价+资信法,通过评定分离定标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3家不排序的中标备选人,最终由由招标人通过“三重一大”集体决议方式从3名不排序的中标备选人中选出中标单位。 |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13日 |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