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02-00063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福泽)老年公寓平房整体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27637.06
最高限价(元):1827637.06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福泽)老年公寓平房整体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农民新村
3.采购需求:本项目地点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农民新村,本次主要对福泽老年公寓的平房建筑进行整体改造,其中包括土建、装饰装修、消防、电气及水暖等专业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付款方式:
本项目支付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每月按完成产值的80%支付进度款(同比例扣回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造价的97%,余款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无息一次性支付(本项目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与工程项目施工相适应的工程类中级(含)以上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优先采购国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与工程项目施工相适应的工程类中级(含)以上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3日15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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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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