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源建设项目---新城·欣园住宅小区(棚改部分)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公告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源建设项目---新城·欣园住宅小区(棚改部分)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榕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源建设项目---新城·欣园住宅小区(棚改部分)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榕发改复〔2021〕3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恒榕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820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新城·欣园小区 。 |
2.2 建设规模:道路1250m、雨水管网1820m、给水管网1560m、弱电管网1950m、地面停车场1200、休闲健身小广场660、箱涵450m及绿化亮化、消防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内容根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2.3 合同估算价:28443600元。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2.5 标段划分:榕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源建设项目---新城·欣园住宅小区(棚改部分)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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