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高山煤业有限公司煤矿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49-CG-251022422、SXZB-2509286611JNF2866/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高山煤业有限公司煤矿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采购项目编号:JNC249-CG-251022422、SXZB-2509286611JNF2866/01),已由党总支扩大(通风)纪(2025)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高山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高山煤业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煤矿视频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的政策要求,致力于提升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管理水平。我矿现阶段已建设工业视频系统,对井下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主斜井、副斜井、变电所、水泵房、避难硐室等场景,进行实时视频监控和录像存储。目前矿井视频监控系统存在智能分析能力薄弱等问题,无法有效识别“三违”行为、设备异常、环境风险等安全隐患。现有系统缺乏统一的AI分析平台,算法训练与部署能力不足,现需建设一套集视频采集、智能分析、预警处置于一体的AI视频智能分析系统。
2.2 采购范围:在煤矿现有视频监控设备基础上进行改造,按照《关于做好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4]353号的相关要求,建设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系统,实现煤矿视频监控的实时识别、监测和精准研判,提供并安装智能分析服务终端、流媒体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矿用本安摄像机等硬件设备。部署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智能分析平台软件,包括视频监控、AI模型管理、隐患治理等功能模块。提供AI算法模型,包括违章作业、违反纪律、安全监测三大类共24种算法。完成系统集成、调试、培训及售后维护服务。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设备安装、系统部署与调试,并通过验收。质保期为12个月,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高山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监控系统安装或改造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13 17:30至2025-10-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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