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实业分公司注浆队钻探定向设备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 | JZEG-FF-25-G1-F-0021186 | 采购经理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10-15 1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10-16 08: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C12 | 后勤实业分公司注浆队钻探定向设备租赁服务 | 钻探定向设备 | 1 | 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为止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设备的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有权拒绝发生问题的作业,并对相关机械设备进行留置,以查明问题原因。 (2)招标方有权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向中标方下达作业通知,中标方应立即根据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工程量安排作业,按期完成作业任务,如未能按招标方要求完成相应任务,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 (3)中标方应保证机械设备能够正常使用,提前做好设备保养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方的要求作业,如遇到非正常情况更改作业方案需事先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4)中标方作业期间发生机械故障问题时,应及时通知招标方,并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处理或更换机械设备。 (5)中标方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6)中标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与招标方无关。 (7)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方安排,如有拒不执行的行为,招标方有权终止与中标方的施工合同,同时中标方承担所有损失及费用。 (8)中标方所属机械设备在招标方场地内作业时,应遵守招标方相关管理制度,并服从招标方现场人员指挥,因设备问题、中标方指挥操作不当给招标方、第三人造成的及自身所受到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9)结算方式:合同期满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机械租赁费用专用增值税发票,甲方依据财务计划付款(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或银行承兑及其他方式),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规范的增值税专业发票,若乙方未按要求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服务款。
3.技术条款:详细技术条款见附件。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万元
5.报名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的工作场所、相应的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 2、具备工程服务相关手续(营业执照、操作证);设备具备合格证。 3、与峰峰集团涉及诉讼并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峰峰集团物资采购项目。不予通过报名或视为资格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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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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