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彭水县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彭水县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 彭水发改审〔2025〕18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彭水县保家镇、大同镇、靛水街道、汉葭街道、龙射镇、芦塘乡、鹿角镇、鹿鸣乡、乔梓乡、桑柘镇、绍庆街道、新田镇、郁山镇、长生镇、走马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任务面积34000亩,其中:封山育林20000亩,人工造乔木林10000亩,退化林修复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以下简称退化林修复)4000亩。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156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293.027728元
2.4 招标范围: 由招标人发出的的《重庆市彭水县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作业设计 及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 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 项目建设期2年(2025年至2026年),2025年为施工阶段,2026年为抚育管护阶段。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