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SDLH-G2025-0028 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384元/家企业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按照《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2024年版)》《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要求,计划完成约650家(具体家数以实际评测家数为准)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组建评测团队,2.指导企业自评,3.线上材料审核,4.开展现场评测,5.编制评测报告等,最终须为每家试点企业出具《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报告》。 2.服务地点:南京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试点评测工作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服务项目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接(事业单位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
|
上一篇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中韩街道办事处中韩街道重大节点期间应急处突特 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下一篇 新疆德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阿克陶县城东、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