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光电学院相关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Z-2502050011-25344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5-05011
3、项目名称:光电学院相关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28.8(万元)
6、最高限价:228.8(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共1个包,为光电学院相关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类别:货物;用途:教学;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实验台柜及配套设施采购及变频控制及通风新风系统;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①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含试运行 10天),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江汉大学)指定地点(如采购人不具备接收本项目设备、货物的条件时,则中标人具体送货、进场安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并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②包保服务期:自项目包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5年。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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