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2-YZSX-G2025-0006 项目名称:靖江市中医院四诊仪采购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万元 采购需求: 四诊仪是一种集成了现代科技成果和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的医疗设备,它结合了中医的望、闻、问、切四种诊断方法,提供了多种功效与作用,该设备操作易学同时能提高医院诊疗水平和患者接待能力。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6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制)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截图方便查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涵盖所投产品); 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范围涵盖所投产品); 3.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如过期的,须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证办理受理书或注册证延期公告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