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包茂大道(大昌口互通立交至迎宾大道段)扩建工程 已成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路面 工程进行分包招标。
二、招标工程信息
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包茂大道(大昌口互通立交至迎宾大道段)扩建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广东省茂名市。
(3)项目规模:包茂大道(大昌口互通立交至迎宾大道段)扩建工程,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6+164.500,全长6.165公里。包茂大道现状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扩建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37.0m,设计时速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设有加宽大桥165m/ 1座、下穿隧道520m/1座,加长涵洞12道(不含3道线外涵)、菱形互通立交1处,等级公路平交3处,右进右出平交25处,加长通道4座,改路、改沟共8处,全线设置雨水管道、安全设施、照明工程、绿化及景观工程,3处平交设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施。
2.招标范围
(1)路面工程
路面工程一标段:主要工程数量为碎石垫层11683m2,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45161.6m2,贫水泥混凝土基层3093.62m2,黏层66084.14m2,玻纤格栅34081.07m2,水泥混凝土面板23764.05m2,沥青混合料66777.14m2,钢筋43913.44kg,植筋5596根及其他工序内容,含税招标控制价4096274.61元,具体工程数量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工期要求
(1)建设工期: 6 个月
(2)缺陷责任保修期: 12 个月
4.建设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承包资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增值税 一般 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纪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可以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有拟分包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未与招标人发生诉讼或者仲裁事件。
5.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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