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Q2511003233020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清江公司2026年至2028年工业气体购置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
为满足清江公司2026年至2028年流域机组检修和正常油化学监督需求,拟购置一定数量的工业氧气、乙炔、氩气、液氮、高纯氮气、高纯空气、色谱标准气、含气量标准气、高纯氢气、高纯氩气、干燥空气、SF6等气体。
供货地点分别为:湖北长阳隔河岩工区、湖北宜都高坝洲工区、湖北巴东水布垭工区、湖北利川文斗镇峡口塘工区。
(2)供货期及服务期
合同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供货期为采购人订单发出后30天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业气体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10月21日23:59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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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