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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袋式过滤器\Q=1780m3/h 10μm Φ2300 1216-SR-300 30408/复合纤维+PTFE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袋式过滤器\Q=1780m3/h 10μm Φ2300 1216-SR-300 30408/复合纤维+PTFE(招标编号:NWZ251030-2117-09905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袋式过滤器\Q=1780m3/h 10μm Φ2300 1216-SR-300 30408/复合纤维+PTFE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袋式过滤器\Q=1780m3/h 10μm Φ2300 1216-SR-300 30408/复合纤维+PTFE 1.000
2 袋式过滤器\Q=1500m3/h 10μm Φ1600×3800 1216-SR-804 30408/PP针刺毡 1.000
3 袋式过滤器\Q=4300m3/h 10μm Φ2800 1216-SR-301 30408/316L烧结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20 年1 月1 日-开标前至少有2 套年产30 万吨及以上聚丙烯装置设计压力不低于2.5MPa、自动反吹袋滤器整体供货业绩,且至少2套装置的袋滤器平稳运行1年及以上。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供货日期、规格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和业绩证明,包括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校验系统已通过认证的认可)。提供用户良好运行证明(包括联系人、电话,签署或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至少为D 级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复印件。 (2)闪蒸袋滤器(1216-SR-300)、袋滤器(1216-SR-301)、尾气过滤器(1216-SR-804)内表面需抛光至Ra1.6μm,焊缝需打磨光滑。投标人报价文件中需提交抛光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施工程序、控制措施、验收执行标准及检测仪器(含精度及误差范围)。 (3)工艺设计和计算,包括过滤元件选择、过滤面积和压降计算、设备壳体形式(立式或卧式)和规格等,卖方应按满足连续运行不低于32000小时、110%负荷进行设计;投标报价文件中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艺设计和计算资料 。 (4)投标人提供以下6项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卖方所供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检查、试验、包装运输、服务、文件及供货应满足本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据此准备报价文件。 (2)供货范围及分包商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报价方案满足询价文件中图纸中的参数要求。投标文件提供开车备件、两年备件清单,品种及数量不少于招标技术文件要求,两年备件价格不列入总价。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4)投标人提供方案中不允许有烯烃等易燃易爆介质(含反吹气)直排大气情况,所有可能存在的烯烃介质漏气需设置漏气回收,最终返回设备内部。 (5)执行石家庄炼化数字化交付执行细则,数字化交付以买方最新版为准,不满足新版的需增减相关交付物;在交付期间发现涉及其他数字化交付要求的需补齐对应交付物;设备交付后2个月内完成数字化交付。模型深度为L3及以上。凡涉及到提供P&ID的,均需提供智能P&ID。 (6)承诺本次投标文件均为正确真实的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0月15日11时0分 至 2025年10月21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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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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