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鲁西储配煤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山东能源鲁西储配煤有限公司煤炭储备服务项目
1.3项目编号:SNZB-LXKY-D2025010434
2.1招标人储配煤基地煤炭储备地点及指定场所内,火车、汽车的装卸、倒运,铁路专线(含道口看护)维护巡检、接送车,铲车、翻斗车、推土机、翻车机的驾驶使用及维修保养,机电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煤场巡查、管理、卫生清扫、文明生产及其它临时服务项目等。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的工作标准完成要求,配备好人员,保证平均每天的现场作业人员数量、人员配置,保证员工的工作时间符合招标人岗位需求,具体时间段根据招标人要求执行。
公开招标服务商1家。
备注:最终结算以实际服务量为准,每月按实际服务量出具招标方、投标方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招标方不承诺中标服务商的服务量。
2.2服务期限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3信息披露
2.3.1招标方原服务公司为曹庄煤矿服务公司主辅分离改制成立,现有在岗员工58人,退休人员514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存在一定信访隐患。
中标单位需解决以上人员的工作及退休人员的费用,保证不出现信访事件。该条款为必须响应条款,若出现上访事件,招标方将根据情况解除中标方资格。
2.3.2招标方无法提供住宿、办公等条件,投标方自行解决。
3.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企业营业执照(即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3.2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含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具有劳务派遣资质,从事过与招标项目类似规模和类型的成功案例,公司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3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相应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无违约合同现象。
3.4投标人与山东能源集团及权属单位无利益冲突,在以往服务过程中未发生损害集团利益的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3.5投标人近三年未收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罚和处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需自行处理原服务商退出服务一事,处理完成后方可签订服务合同。如出现原服务商群体性信访事件,投标人需按照项目标的额的100%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解决问题的全部费用,且招标人可根据事件性质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
3.8投标人需承担原服务单位与投标人交接期间的所有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3.9投标人需熟悉招标人招标范围内各类设施、设备情况,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服务过程中的各类突发问题。
3.10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储配煤基地煤炭储备地点及指定场所内,火车、汽车的装卸、倒运,铁路专线(含道口看护)维护巡检、接送车,铲车、翻斗车、推土机、翻车机的驾驶使用及维修保养,机电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煤场巡查、管理、卫生清扫、文明生产及其它临时服务项目等服务等所有费用),中标方需根据招标人需要承担合同外服务项目,增加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为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招标人保留签订合同时查验原件的权利。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含发票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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