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建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新能源项目劳务分包-新能源项目相关的劳务施工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建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新能源项目劳务分包-新能源项目相关的劳务施工(XJYJ-GCZB-2025-013-JG)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为加快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建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新能源项目劳务分包商选商及合同签订工作效率,实现快速进场施工,拟开展新能源项目劳务分包招标工作。
本工程为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建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新能源项目劳务分包-新能源项目相关的劳务施工。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新能源项目相关的劳务施工。
2.3项目地点: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建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国内项目现场。
2.4工期:自合同签订日期之日起12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100%合格。
2.6具体情况详见编号为XJYJ-GCZB-2025-013-JG的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资质要求: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且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商库内。
3.3业绩要求:具有2022年至今类似施工业绩。
3.4财务要求:提供连续三年(2022~2024)的财务报告(包括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附注页)及资信证明。
3.5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持安全A证,专职安全员持安全C类证,特殊工种持特种作业证,各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相关岗位HSE培训证书齐全、有效。
3.6信誉要求: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禁止参与投标、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或因失信行为等限制投标的情形;②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则该投标被否决(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开标当日未被*(http://bid.energyahead.cnpc/#/dishonesty)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新疆油建公司“三商黑名单”及“三商预警清单”的,取消投标资格;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所属单位投标应受到同等惩戒”;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9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近三年”指:以开标时间为截止时间,倒推三年时间范围内)。
3.10投标人必须与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文件中应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关键页和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须包含省级统筹项目,如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社会保险证明中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全称完全一致;疆内企业应提供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疆外企业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缴费社会保险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提供相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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