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魏各庄路(山湖路-现状魏各庄路)道路工程项目
导改围挡采购
招标编号:ZTJGBJF-JCSSWGZ-202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魏各庄路(山湖路-现状魏各庄路)道路工程项目导改围挡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需求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魏各庄路(山湖路-现状魏各庄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获得工程款,出资比例为1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项目位于丰台区,西起山湖路,东接现况魏各庄路,全长约2.1公里,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规划红线宽度50米,双向6车道,同步建设桥梁、绿化、照明、雨水等配套工程。改造现况道路断面,由现况双向四车道调整为双向六车道,设计中线与现况中线保持一致。根据多规批复,设计标准横断面如下:中间机动车道宽22.5米,两侧外侧分隔带宽3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3.5米,两侧人行道(含2米行道树设施带)各宽5米,两侧绿化设施带宽2.25米。道路绿化率>20%。项目工程计划工期:2025年5月23日-2026年3月30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所含标的的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1和附件1-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并须具备以下资格:
(1)注册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满3年,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200万元,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近2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报表由投标人编制或经第三方审计均可。(3)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供货经验,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正在履行或新承接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2份业绩且金额大于或等于200万元,时间以签订日期或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且在限制交易期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竞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5)其他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提供针对本次招标物资相关法律规定所必须的有效的材料材质单、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具有提供技术支持、保供服务能力。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要求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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