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湾旗门港和海游港互花米草综合防治项目
挖机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三门湾旗门港和海游港互花米草综合防治项目已由我司中标,建设资金为 业主付款 。本项目挖机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 本工程地点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东北部沿海,东濒三门湾,西枕天台山,北接宁海县,南毗临海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三门湾旗门港和海游港互花米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草综合防治项目,本工程治理管护互花米草77.7083公顷(1165.6245亩),主要分布在三门县旗门港、海游港和蛇蟠水道等地,涉及到的乡镇(街道)有沙柳街道、海润街道和健跳镇。互花米草治理施工:199.317亩;互花米草后期管护:1165.6245亩。
2.3 招标范围:
(1)租赁清单:
施工期计划租赁4台水陆两栖挖掘机(以下简称水挖),水挖数量为暂定量,月度租金根据实际在场水挖月度施工进度确定,但最终施工期挖机租金不超施工期挖机租赁清单总价。
管护期复发互花米草清除费用(以下简称管护费)采用固定总价,中标方需投入足量挖机对招标方指定区域内的复发互花米草进行清除。
(2)租赁水挖施工内容:
采用深翻法进行互花米草除治,工程地点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东北部沿海,东濒三门湾,西枕天台山,北接宁海县,南毗临海市。施工区域详见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具有招标设备生产销售或供应经验的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扫描件。供应商要求:须为公司合格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有对本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况;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投标保证金
R无
£有。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将投标保证金 元(人民币)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招标人账户,并将汇款凭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招标公告截止前24小时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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