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9-25J5-FG0038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西藏水电九局西藏华电山南措美哲古一期8万千瓦保障性风电项目预制舱,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或银行贷款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西藏华电山南措美哲古一期8万千瓦保障性风电项目
(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为80MW,安装13台6.25MW的风电机组。风电场年上网电量为21933.2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约2699.5h,容量系数为0.33。本工程共13台箱变,综合考虑风电场各风机的位置分布、35kV集电线路的走向等因素,按照每回路汇集4-5台风电机组,共划分为3回集电线路接入新建升压站35kVⅠ段母线开关柜,通过1回220kV输电线路送出至琼结仲堆变;本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新建1台容量为200MVA的三绕组变压器(主变容量同时考虑远期项目以35kV电压等级接入),主变配置满足二级能效要求。本期新建的措美220kV升压站通过1回220kV送出线路 按照装机容量的20%,4小时配置构网型储能,故本项目配置16MW,64MWh的构网型储能系统。
2、采购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设备预制舱 |
每套含下面设备: |
套 |
2 |
户外安装 |
1.1 |
高低压开关柜预制舱 |
暂定尺寸26.44m×9.16m×3.8m (长×宽×高) ,尺寸以最终图纸确认为准;含微正压系统 |
套 |
1 |
高、低压开关柜、站用变、蓄电池由招标人提供 |
1.2 |
二次设备预制舱 |
暂定尺寸25.6m×9m×3.6m (长×宽×高),尺寸以最终图纸确认为准 |
套 |
1 |
舱内二次屏柜由招标人提供 |
2 |
其他(附属设备) |
含下面设备 |
|||
2.1 |
直梯及附属围栏、扶手等配套附件 |
/ |
套 |
4 |
暂定数量,厂家按需提供 |
2.2 |
其它组成系统所必须的设备材料 |
/ |
套 |
4 |
暂定数量,厂家按需提供 |
2.3 |
预制舱舱体吊装、就位、拼接等安装工作 |
/ |
套 |
4 |
包含拼接完成后的防水、密闭性等预制舱的基础性能测试。暂定数量,厂家按需提供 |
3 |
SF6气体泄漏监测系统 |
高压开关柜预制舱 |
套 |
1 |
注:本项目40.5kV SF6充气式高压开关柜、35(10)kV站用变、0.4kV低压柜、所有的二次设备屏柜、蓄电池(支架安装)发货至预制舱厂家,由预制舱厂家负责安装于预制舱内,并负责整体运输。设备结构设计应充分考虑满足项目现场运输要求。合同设备运输车辆应尽量满足现场运输要求。具体运输方式和条件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详细勘察路径,提出详细可靠的运输方案,无论运输方案如何改变,包括路径改变、加固桥梁和路基等,其总运输费用不变,并承担与运输有关的一切责任。
报价包括并不限于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设备调试、培训、参加试验运行、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响应供应商应保证设备的完整性,补列详细清单。各设备参数以最终确认图纸为准。
3、交货时间:收到我方订货通知后45天内交完全部货物。(如能提前交货,请卖方将提前的天数在标书中写明,采购人将视提前的天数择优考虑)
4、交货地点:水电九局西藏华电山南措美哲古一期8万千瓦保障性风电项目总承包项目现场(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措美县中部、哲古措南部区域)。具体交货地点以买方书面发货通知中明确的交货地点为准。卖方应充分认识买方收货地点偏远的特殊性,在合同签订后应预留生产加工、运输的合理时间,不得因交货地点偏远及运输困难为由推迟交货时间,买方将按照收货时间对卖方进行考核,具体违约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5、技术要求:
(1)所提供的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设计、环保要求;
(2) 必须有相关的合格证书及材质证书、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
(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技术图纸。
6、质量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供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与规范。
(2)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主要材料的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
(3)原产地的工厂检测报告应一起随机交付。响应供应商应随标的物提交整机原厂出厂试验报告、原厂品质证书及相关资料。
7、支付方式及发票:
7.1设备的交付款(以下纸质资料随车,电子版资料发货前发送至买方,若因资料提供不全,导致无法付款的,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卖方按规定的交货进度供完全部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将下列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审核无误后2个月内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90%设备交付款:
①设备材料证明书二份;
②合同设备生产厂家资质、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书及相应的图纸等三份;
③交付设备发货清单一份;
④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
⑤合同设备100%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采用一票制方式,发票设备款含所有发生的费用)
7.2质量保证金:
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且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将合同总价的10%,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支付给卖方。(质量保证期:全部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12个月或全部货物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8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提供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近3年具备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具有在西藏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且提供的单项有效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技术要求。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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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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