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JYCG[GK]2025001
项目名称:2025闽货华夏行重点交流协作展布展、招展及会务辅助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10,000.00元
采购包1(2025闽货华夏行重点交流协作展布展、招展及会务辅助工作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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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2029900-其他展览服务 | 2025闽货华夏行重点交流协作展布展项目 | 1(项) | 否 | 1.实施的2025年闽货华夏行重点交流协作展布展工作,应逐场事先将布展设计效果图报经采购单位审定后,方能予以实施。 2.投标人保证设计方案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保证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使用。 3.所有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布展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和展会组织方要求,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组织的监督,因布展引发的安全事故,施工布展方应负全部责任。 4.设计质量、施工质量和服务质量均达到优良,响应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 5.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展位设计、项目制作及安装、多媒体设备租赁及安装、展期展位维护等一系列工作内容,响应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 6.布展遇因发生变化的,按采购单位批准的资金预算方案和工作方案等确定的标准和工作推进情况,据实结算相应费用。 7.采购方按照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 8.采购方按照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 9.上述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项目服务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供应商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成交将认为供应商认同遗漏部份并免费提供。 | 60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需在每个项目开展前一天中午12:00之前完成布展工作
采购包2(2025闽货华夏行重点交流协作展布展、招展及会务辅助工作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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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C22029900-其他展览服务 | 2025闽货华夏行重点交流协作展招展及会务辅助工作项目 | 1(项) | 否 | 1.委托组织实施的2025年度闽货华夏行重点交流协作展、优质商品展和服务贸易重点展招展及会务辅助工作项目活动,应事先制定工作方案,报经采购单位批准后方能予以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应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 2.组团参展组织过程中,应逐场提前将拟组织参展企业名单报经采购单位审定后,方能予以实施。 3.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负责对接施工布展单位、完善布展方案、监督布展工作、布展搭建安全管理、撤展等。最终布展设计效果图报经采购单位审定后,方能予以实施。 4.组展遇因发生变化的,按采购单位批准的资金预算方案和工作方案等确定的标准和工作推进情况,据实结算相应费用。 5.采购方按照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 6.上述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项目服务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乙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成交将认为乙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 31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起止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至完成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工作并通过验收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