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秦源里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以2412-611204-04-01-986864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东顺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渭北片区兰启路以南,秦宫二路以西,秦泉路以东;
2.2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1063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住宅及相关配套;
2.3 项目投资总额:95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950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秦源里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12003509qe7ydao9h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包含秦源里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和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及手续办理。承担相关公共配套工程施工及现场所有工程总承包管理。(具体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秦源里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3.1.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1.3 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 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任职; 3.1.5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
3.2 标段名称:秦源里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企业信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执业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 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 3.5 申请人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限制参与投标的行为人;申请人不得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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