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葛洲坝三峡建设公司]叶巴滩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工程4#公路2#隧道及尾水调压室中层施工支洞封堵工程
叶巴滩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工程4#公路2#隧道及尾水调压室中层施工支洞封堵工程施工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项目业主)签订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JS-YBT-JJ/C-2019-01),拟对该项目叶巴滩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工程4#公路2#隧道及尾水调压室中层施工支洞封堵工程的施工进行劳务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叶巴滩水电站位于四川与西藏界河金沙江上游河段上,系金沙江上游13个梯级水电站的第7级,上游为波罗水电站,下游与拉哇水电站衔接。坝址位于金沙江支流降曲河口下游600m,左岸属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右岸属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贡觉县。坝址控制流域面积为173484km2,多年平均流量839m3/s。电站采用坝式开发,正常蓄水位2889.00m,相应库容10.80亿m3,死水位2855.00m,死库容5.43亿m3,调节库容5.37亿m3,具有季调节能力。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240MW。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盖玉镇。
2.3 采购内容:廊道钢筋安装12.55t、Φ25锚杆,L=3m 230.00根、封堵C25混凝土浇筑5594.00m3、开挖量331.00m3等项目(详见劳务工作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2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施工劳务资质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业绩要求:需具备1项劳务施工业绩,附施工合同证明。
3.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未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并附带网站查询截图)。
3.4 项目经理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B证,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不少于1项(项目经理签署的施工合同,或项目经理与合同甲方共同确认的商务资料,如经营结算签字、财务结算签字等,均可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采购项目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 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主要管理人员:拟参与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等)。
3.7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附财务审计报告。
3.8 其他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并附上承诺书)。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0 注册要求:在**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项目业主)签订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JS-YBT-JJ/C-2019-01),拟对该项目叶巴滩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工程4#公路2#隧道及尾水调压室中层施工支洞封堵工程的施工进行劳务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叶巴滩水电站位于四川与西藏界河金沙江上游河段上,系金沙江上游13个梯级水电站的第7级,上游为波罗水电站,下游与拉哇水电站衔接。坝址位于金沙江支流降曲河口下游600m,左岸属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右岸属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贡觉县。坝址控制流域面积为173484km2,多年平均流量839m3/s。电站采用坝式开发,正常蓄水位2889.00m,相应库容10.80亿m3,死水位2855.00m,死库容5.43亿m3,调节库容5.37亿m3,具有季调节能力。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240MW。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盖玉镇。
2.3 采购内容:廊道钢筋安装12.55t、Φ25锚杆,L=3m 230.00根、封堵C25混凝土浇筑5594.00m3、开挖量331.00m3等项目(详见劳务工作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2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施工劳务资质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业绩要求:需具备1项劳务施工业绩,附施工合同证明。
3.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未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并附带网站查询截图)。
3.4 项目经理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B证,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不少于1项(项目经理签署的施工合同,或项目经理与合同甲方共同确认的商务资料,如经营结算签字、财务结算签字等,均可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采购项目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 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主要管理人员:拟参与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等)。
3.7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附财务审计报告。
3.8 其他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并附上承诺书)。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0 注册要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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