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阳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五期3-4号厂房)建设项目已由山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山政发改发【2024】40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山阳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97.00%、自筹资金3.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段;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山阳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五期3-4号厂房)建设项目,该项目包含3#厂房、4#厂房工程共计约26896.31㎡,主要包含3#厂房、4#厂房土方工程、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外围护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给排水,自喷,消火栓,通风,电气(不含高压)及智能化工程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77172601.35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77172601.35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山阳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五期3-4号厂房)建设项目;标段编号: E61100035513wbgx9w1w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山阳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五期3-4号厂房)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山阳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五期3-4号厂房)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名称:山阳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五期3-4号厂房)建设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4.2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3.4.3申请人信用要求:(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3)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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