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散货码头工程水工工程施工项目
不锈钢栏杆 询比采购公告
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散货码头工程水工工程施工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散货码头工程水工工程施工项目 。
1.2 采购方案编号: ZHGN-2025-YXQ-011 。
1.3 采购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企业自筹 。
1.6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建1个10万吨级卸船泊位、2个5000吨级装船泊位,包括相关海域疏浚、桩基、上部结构、廊道及轨道、不锈钢栏杆、橡胶护舷、护栏、止水带、导助航设施等附属构件。另有部分堆场建设项目,包括在已建成的5#、6#堆场之间新建5#堆取料机轨道梁,在6#堆场东南侧新建一条排水偏沟,6#煤堆场铺面(部分)、南侧防风抑尘网周边铺面等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3 交货地点: 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国能码头项目施工现场 。
2.4 物资质量标准: 符合项目业主及设计图纸和技术规格书要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
(2)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 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出具2022至2024年内至少有1个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4)信誉要求: 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①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②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⑤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⑧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5)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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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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