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工程沧州冷却技术有限公司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循环水冷却站成套设备采购合同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2#循环水站(一阶段)成套装置项目地管安装分包工程(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中化工程沧州冷却技术有限公司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循环水冷却站成套设备采购合同,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2#循环水站(一阶段)成套装置项目地管安装分包工程(第2次采购)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采购编号:CCET-CO-CECC-XB-2025-008-EC-FW-25-2-15)。采购人为中化工程沧州冷却技术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标段(包)编号:CCET-CO-CECC-XB-2025-008-EC-FW-25-2-15/01
标段(包)名称: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2#循环水站(一阶段)成套装置项目地管安装分包工程-标段包01(第2次采购)
* 采购内容及范围: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2#循环水站(一阶段)成套装置项目地管安装分包工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能力要求:具备责好的财务状况和稳定的资金来源,能够承担合同履约的经济责任。需提供最近两个连续完整会计年度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最新年度报告若未完成审计可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财务报表初稿;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服务中标文件或服务合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文件,提供复印件应当包含封面、金额页、签字页); 4.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分包商近三年不存在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情形:无因串标、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成交的资格: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分包商名单”、“不合格分包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分包商黑名单”。 5.申请人须为化学云采注册分包商,签订合同时须为中化学装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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