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电子秤等-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电子秤等
- 项目编号:YZN0-WZ-GKXJ-25-5962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电子秤等 已由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序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送货地点 |
1 |
电子秤 |
电子秤\250kg 分度值5g |
可移动电子台秤 带轮可折叠 需第三方检定台面:450×600mm |
个 |
2 |
峨眉山市双福镇厂区 |
2 |
手秤 |
手秤\50kg 分度值10g |
便携式手提吊钩电子秤 需第三方检定 |
台 |
2 |
峨眉山市双福镇厂区 |
3 |
电子秤 |
电子秤\1000kg 分度值1g |
台面尺寸为800mm*600mm*200mm |
个 |
1 |
峨眉山市双福镇厂区 |
4 |
电子秤 |
品牌:茵泰科(赛多利斯),型号:ISEDE-64-H,量程:(0-64)kg,e=1g,d=0.1g,秤盘尺寸(mm):400×300,电源:220VAC,就地数显,远传信号类型:(4-20)mA。 |
(0~64100)g; Ⅱ级, e=1g,d= 0.1g |
台 |
4 |
峨眉山市双福镇厂区 |
5 |
电子天平 |
电子天平\0-30kg 0.1g |
量程0~30kg、e=0.1g、d=0.1g、e=d;备注:需GF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并满足技术方案要求。 |
台 |
1 |
峨眉山市双福镇厂区 |
6 |
电子天平 |
电子天平\0-3.1kg 0.0001g |
量程0~0.3kg、e=0.001g、d=0.0001g、e=10d;备注:需GF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并满足技术方案要求。 |
个 |
2 |
峨眉山市双福镇厂区 |
7 |
电子地上衡 |
电子地上衡\5t 1500*1500 0.5kg |
(10~5000)kg; Ⅲ级 e=d=0.5kg |
个 |
1 |
金口河厂区 |
8 |
电子地上衡 |
电子地上衡\3t 1500*1200 1kg |
0~3000kg; d=1kg d=e |
个 |
1 |
金口河厂区 |
其他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
2.3 服务地点:峨眉山市双福镇厂区/金口河厂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确保所有产品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及公司质量控制要求;
(2)外观完好无损,有相关资料如说明书、合格证等,交付产品需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出具检定报告,需要安装的产品,供货方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合格后经买方签字确认并办理入库手续后通过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 资质。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见第六章十(一) ),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5 其他要求:
?8?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8?3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3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8?3 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未提供或提供的截图不准确、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__/_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17 日上午8时30分至 2025年10月 24 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佛光东路800号。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集采机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5.3 电子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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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