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KGK-202510-18;
项目名称:宽城区环境卫生保洁运输管理中心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装载机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人民币5,340,000.00元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340,000.00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20型装载机 |
2台 |
140,000.00 |
280,000.00 |
2 |
30型装载机 |
23台 |
220,000.00 |
5,060,000.00 |
合计 |
5,340,000.00 |
供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
质量要求:(1)中标人所供的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规范及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检测标准,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若《技术参数》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中标人保证所供货品是通过合法渠道购进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
供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的供货地点供货,交货时供货地点发生变更的,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本项目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依托政府采购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开展融资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采购(2023] 721号)支持申请“政采合同贷”政策;“政采数金平台”联系电话:张经理0431-81888978;柯经理0431-81888998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和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宽财字【2023】21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