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观山湖区智能制造产业园25#厂房(2F-4F)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5)建字第096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市观山湖区智能制造产业园25#厂房(2F-4F)装修工程已由贵阳观山湖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贵阳观山湖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纪要,2025年第20次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阳观山湖工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贵阳国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方),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观山湖区金华镇金清线西侧; 2.2项目总投资:6899172.47元,其中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为6899172.47元; 2.3工期:50日历天; 2.4厂房原始面积9228.15㎡,涉及本次装修范围面积8528.61㎡。本项目主要涉及厂房内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装修实施内容主要包含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隔墙、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玻璃隔断、彩钢板隔墙,钢制净化门及防火门安装,地面实施主要有生产车间及过道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卫生间300mm*300mm防滑地砖、办公室及大厅800mm*800mm地砖,墙面实施内容为原有砖墙、新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隔墙、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刷两遍无机涂料,顶面包括卫生间及大厅办公室600mm*600mm石膏板吊顶、生产车间及过道机制抗菌板吊顶。电气工程包含配电箱、配线、配管、电缆、桥架、开关、插座、灯具等,给排水工程主要为洁具,消防工程主要为应急照明系统,通风空调工程包含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 2.5招标范围: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所示全部内容(包括满足投标资质要求的本工程范围内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其他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本项目投标活动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