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望谟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大观镇标准化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望谟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对《望谟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大观镇标准化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望农复〔2025〕76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9-522326-04-01-92745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望谟县大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望谟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大观镇标准化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大观镇伏开村。
规模:1、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田块归并)面积35.2267公顷(528.40亩),新建浆砌石坎93条,总长9363m。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0.3m×0.3m灌溉渠5条,总2378m;新建0.6m×0.7m灌溉渠1条长141m;新建100m³高位水池2座;新建Dn200mm引水管827m,新建Dn150mm灌溉主管3104m,新建Dn75mm灌溉支管2404m,新建给水栓76个,管道标识桩56个,闸阀井8座。3、田间道路工程:改建2.0m宽生产道两条,总长1525m;附属设施包括下田坡道20座,新建盖板8块,新建Dn300mm涵管2座。4、其他工程:新建工程标识牌1座,土壤培肥35.2267公顷(528.40亩,施撒有机肥,每亩半吨)。
项目总投资:797.51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金额669.79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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