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阳石化分公司公用工程部空分空压系统隐患治理冷气机组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ZY25-SY271-WZ0218-0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公用工程部空分空压系统隐患治理冷气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拆除芳烃空压站2#空压机,更换一台排气量30000Nm3/h的空压机及一套压缩空气干燥设备,解决压缩机振动超标反复维修的隐患。空分空压装置新增一套22000Nm³/h冷气机组设备。
2.2招标产品范围:冷气机组1套。
2.3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90天。
2.5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DL510LY22227-0003-PE-P10-0001 冷气机组技术规格书。
2.6 最高投标限价:71万元(含税含运费)。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为冷气机组制造商,具有冷气机组设计、制造、检测能力,提供投标人类似机组的设计文件、配件(至少包括螺杆压缩机)采购证明(至少包括发票扫描件和合同)、生产过程图片、调试报告。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空分装置冷气机组相同或相似工况下的供货业绩(空气处理量不小于22000Nm³/h 25%~100%自动调节)数量不低于3台套。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2)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与供货合同对应的,且距招标公告三个月以上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3)合同或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6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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