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EZC2025-G1-01369-YNKZ-0084 项目名称:普洱市人民医院全高清电子鼻喉镜、鼻镜、耳镜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360 最高限价(万元):286 采购需求:高清摄像主机及光源1台、治疗型电子鼻咽喉镜1条、高清诊断型电子鼻咽喉镜3条、小儿用高清诊断型电子鼻咽喉镜1条、高清三晶片摄像头1个、高清光学鼻窦镜2条、高清耳镜2条、4K监视器1台、器械1套;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设备所涉及到医疗设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其它相关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2017】104号)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该目录的修订,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2.如果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须提供具备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证,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3.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对所投产品的正式授权书(扫描件/复印件)或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长期代理证书(扫描件/复印件)。须提供制造商至投标人的逐级别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三、**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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