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5-FW219-ZFCG219
项目名称:金华市测绘院测绘业务委托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标项1:120万元;标项2:140万元;标项3:110万元;标项4:8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标项1:120万元;标项2:140万元;标项3:110万元;标项4:80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1 |
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与管线探测项目 |
120万元 |
2 |
影像数据处理及三维模型构建项目 |
140万元 |
3 |
地理信息要素更新与地址采集校核项目 |
110万元 |
4 |
地理信息图斑外业举证核查项目 |
80万元 |
注:投标人同时参加以上四个标项的投标,若已中标某一标项,则不进入剩余标项的评选。 |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标项2: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标项3: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标项4: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5.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也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应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联合体投标或分包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