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桂新高速公路(郴州至桂阳段)2标路基、桥梁、临建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5)-CGGSXM-LWZB-053
1、招标条件
新建桂东至新田(宁远)高速公路郴州至桂阳段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基础〔2023〕8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铁建昆仑长株桂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桂东至新田(宁远)高速公路郴州至桂阳段GXTJ-2标项目经理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桂新高速公路(郴州至桂阳段)2标段临电架设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桂新高速公路(郴州至桂阳段)2标段路基、桥梁、临建工程。
(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工期要求:路基、桥涵工程30个月;临建工程60日历天。
(4)项目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桂阳县。
(5)质量要求:交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杜绝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和严重影响企业声誉的一般工程质量责任事故。
(6)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专项工程施工经验的企业。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施工安全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注册资本金LJ-01包件不少于1200万元、LJ-02包件和QL-01不少于1000万元、LSGC-02包件不少于200万元。
3.3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有已完工或在建同类工程类似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4工程设备:用于本项目的施工设备完好,证照齐全,并在数量和性能上充分满足本项目要求。
3.5主要人员:拟投入本项目实施的管理和设备操作人员足够,其中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法律相关规定的上岗条件,并持证上岗。
3.6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9纳税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不合格名单、警示名录、黑名单及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投标人必须具备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准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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