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中分公司,已被批准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中分公司2025年度山能工程研究中心煤化气设备仪器专项招标采购项目
1.3项目编号:SNZB-LZWZ-D010000012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山能物资鲁中分公司山能工程研究中心煤化气设备仪器公开招标采购计划,委托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组织招标采购,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共4个标段,具体明细、标段及拟中标厂家数量见下表。
标段 |
物料编码/物料小类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交货期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1 |
469999 |
CO₂加氢转化试验装置 |
套 |
1 |
工程研究中心 |
3个月 |
否 |
2 |
469999 |
固定床反应器成套系统 |
套 |
1 |
工程研究中心 |
2个月 |
否 |
3 |
469999 |
原位傅里叶红外光谱仪成套设备 |
套 |
1 |
工程研究中心 |
2个月 |
否 |
4 |
469999 |
煤灰物性分析成套设备 |
套 |
1 |
工程研究中心 |
2个月 |
否 |
总计 |
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等具有国家公信力的网站等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3本项目提供货物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制造厂家应具有并符合国家要求的对生产制造该产品所需的资质、资格要求,同时在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水平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国家法律、法规对产品的包装、运输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也必须满足其要求;
3.4 投标材料(产品)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
3.5 2022年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销售业绩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不得遮挡金额;提供虚假发票取消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标段一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设备生产厂家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须具备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相应级别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资质、撬装设备制造单位需具备相应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资质。标段二、标段三和标段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主要仪器设备的生产厂家,所投产品均为国产;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590万元、标段二100万元、标段三150万元、标段四177万元(含13%增值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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