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城区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节能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C-2025- XS001(第二次)
项目名称:修水县城区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节能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59461.56 元
最高限价:9176488.48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修购2025B000083254 | 修水县城区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节能更新改造项目 | 1 | 套 | 9659461.56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分阶段施工,按采购人指定实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5.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开标当月不计),不得担任其它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施工项目;5.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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