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24(2025)-LGST-WZCG-004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双龙汇龙段海塘)涉铁段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龙港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拨款,项目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护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任务以防洪挡潮为主,兼顾改善滨海生态环境。项目建成后,可提升双龙汇龙段海塘防潮标准至100年一遇,完善鳌江南港流域防潮体系;同时结合生态海岸带建设,可改善沿塘生态环境,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己列入《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建设规划》。
本工程等级为I等,海塘级别为1级,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本工程设计范围为K1+502.01~K1+652.6,全长150.59m。既有加固堤坝坝顶面宽度4.5m,位于杭深铁路鳌江特大桥55#~56#桥孔下,铁路中心里程约K636+51.4,与铁路交角约 62°。
其中邻近铁路30m营业线施工范围(K1+543.2~K1+616.08)对既有堤坝两侧挡墙进行加高处理并设置HB防护栏杆,堤坝结构内采用Ф0.8m钻孔桩进行加固(铁路正投影面下方除外)。其余范围设置C40钢筋混凝土反L型挡墙对既有堤坝进行加固,挡墙设计分为迎水侧挡土墙及背水侧挡土墙,挡墙下基础为Ф0.8m钻孔桩。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生产或供应能力要求:①钢护筒月加工生产能力满足本次招标量,提供生产商相关生产加工设备明细表。②具有招标物资相应的完整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4)财务能力:①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②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未发生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③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
(5)质量保证能力:①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投标物资(物资需求一览表中所列规格型号)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一份。
(7)履约信用:①供应商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供应商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④供应商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且处于处罚期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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