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25000202502000069
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项目
预算金额:413.95 万元
最高限价:413.950000 万元
标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A |
其他服务 |
1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项目旨在通过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手段为采购人提供以下保障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1.车辆调度管理:科学调配车辆资源,优化用车流程,提高使用效率。2.驾驶员管理:提供驾驶员服务,规范司勤人员服务标准,加强安全培训与绩效考核。3.车辆运维管理:统筹车辆日常维护工作。4.智能化平台管理:结合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现车辆调度、费用核算、数据分析等功能。5.应急保障服务:提供突发事件、重大活动等特殊场景下的用车保障。 |
413.95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优良、合作满意的中标人,采购人可以视合作情况续签合同,合同续签最多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并留存证据,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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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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