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子集团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9907000216项目热轧滑轮体采购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3-05-200
1.2项目内容:长兴分公司9907000216项目热轧滑轮体采购项目
1.3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
1.4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 标段说明: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且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生产单位;
(2)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6)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7)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
(8)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2020-2022年合同复印件,至少三份,每年一份);
(5)近3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020-2022年);
(6) 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提供加工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生产本项目使用配套设备);
(10)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电子版发至指定报名邮箱,纸质版盖章快递或送至报名地址。
以上材料需列明目录,并装订成册。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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