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5-00002131
二、报价有效期:2026-01-24
三、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六、采购标的名称:浙江分公司乌沙山电厂2025-2027年象山港航道潮汐表编制服务直接采购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应答人须向停靠采购人码头的航运公司提供象山航道水文资料(即潮汐表),以确定煤船配载量。此潮汐表必须具有海洋水文监测、测量资质的单位提供,每年一次。
八、采用直接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国家《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警报由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和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所属的海洋预报机构按照职责向公众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公众发布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警报。宁波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为自然资源部东海局和宁波市政府共建的海洋预报机构,也是宁波市行政所辖沿海及港湾航道潮汐潮流观测预报机构,故拟与宁波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实施直接采购。 符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4]27号)第二十四条 直接采购适用条件为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七是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不适宜竞争性采购。故拟与宁波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实施直接采购。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宁波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拟定供应商地址:宁波市启运路86号
十、公示期限:2025-10-19至2025-10-24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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