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得荣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人工造林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得荣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人工造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得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得荣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人工造林项目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的批复【甘林草函〔2025〕4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得荣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得荣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得荣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林草函〔2025〕40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治匠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日雨镇如贡村,日堆村、因都二村。
2.1.2 建设内容与规模:通过开展得荣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人工造林项目,在曲雅贡林场、日雨镇建设人工造林工程15000.00亩。
2.1.3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管护期3年,即2025年10月-2028年9月)。
2.1.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或草原生态修复类似业绩或天然草原改良施工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工的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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