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度)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1508222025091601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度)已由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度作业设计的批复》巴林草字﹝2025﹞75号批准,招标人为磴口县防沙治沙局,工程所需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和自治区配套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磴口县防沙治沙局的委托,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磴口县。
2.立项批文: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度作业设计的批复》巴林草字﹝2025﹞75号。
3.工程规模:本项目2025年度建设任务24500亩,其中退化草原修复20000亩,退化湿地修复4500亩,保护修复模式推广2项。(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本公告共划分为2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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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度)退化草原修复施工第一标段 |
退化草原修复6864亩,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9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共计12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退化草原修复管护期3年。 |
67.2040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度)乌兰布和沙漠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模式推广 |
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度)开展乌兰布和沙漠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模式推广,推广内容:专著或图集出版,宣传册印刷、宣传片拍摄、媒体宣传推广等。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3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度)退化林草原修复施工第一标段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林业或林草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职称证书,且为本公司员工。(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经中标,合同工期内不得更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须提供2025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如有其他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或者相关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
2.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度)乌兰布和沙漠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模式推广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5.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在项目当地与农民工因经济产生纠纷的,尚未解决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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