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WXXQ202510001-X01]梅村工业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
| 招标公告 |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梅村工业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梅村工业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新数投备[2025]10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梅里路99号 | |||
| 工程规模:本项目污水处理量为3万吨/日,用于处理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工艺为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等,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准Ⅲ标准,满足一般中水回用需求。配套建设中水泵房3万吨/日,管网建设DN400~DN800管约14.2㎞,主要服务M8及华进等。项目建成后,年工业污水处理量1095万吨,项目无危废产生。项目购置主要设备含格栅、鼓风机、水泵、搅拌机、板框脱水机等。本项目需新征用地约26亩,项目总投资32669.65 万元,其中土建投入17326.69万元,设备及安装投入 9177.76万元。远期结合企业入驻情况在梅村污水厂一期西侧扩建3万吨/日,总规模6万吨/日,一期设计时需按照总规模进行合理设计。 | |||
| 工期:60 日历天 | |||
| 合同估算价:617.0 万元 | |||
|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不含石油、天然气、电力、自来水等管线的精探)、方案设计(含估算及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规格书、项目执行报告、施工配合等其他相关服务。设计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初步设计及施工图满足相关审查机构要求并及时顺利通过。 | |||
| 标段划分:1 | |||
|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各类成果文件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设计成果文件及时顺利通过消防审查及各类审图。 | |||
| 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资质条件: | |||
| (1) | |||
| (2)同时具有以下a、b两项资质: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b.[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 |||
| 财务要求:2022 至2024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 业绩要求: | |||
| 信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六、其他材料”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需同时提供)。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 (1) | |||
|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提供毕业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扫描件,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明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07月-2025年09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7月-2025年09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是退休人员)。 | |||
|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由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2)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6)特别提醒: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请联合体单位同时插多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后续阶段(“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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