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葛洲坝路桥公司]城区主要道路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道路绿化工程
城区主要道路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绿化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安新县综合执法局签订城区主要道路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劳务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依丽兰大道(三台路口至留村南)等城区主要街道和街角游园及零散绿地。2.规模:整治提升内容主要包括公共设施修复、人行道铺装修补、道牙更换修整、绿化补植更新等。
2.2 建设地点: 河北省雄安新区
2.3 采购内容:城区主要道路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绿化工程。
主要工作(工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包含种植土回(换)填、整理绿化用地、栽植乔木、栽植灌木、栽植绿篱、栽植花卉、栽植竹类、移栽乔木、挖树根(蔸)、铺种草皮、清除地被植物、喷播植草(灌木)籽、砍伐乔木、砍挖灌木丛及根、砍伐树木的清运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区域内临时施工便道的修建、维护及用地征拆、施工水电管网布置、各种小型临时设施、备用电源等所有相关附属工作。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由承包人另行通知。
2.5 质量要求:符合主合同要求,并符合雄安新区相关标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劳务施工资质(或备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注册要求:已在**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安新县综合执法局签订城区主要道路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劳务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依丽兰大道(三台路口至留村南)等城区主要街道和街角游园及零散绿地。2.规模:整治提升内容主要包括公共设施修复、人行道铺装修补、道牙更换修整、绿化补植更新等。
2.2 建设地点: 河北省雄安新区
2.3 采购内容:城区主要道路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绿化工程。
主要工作(工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包含种植土回(换)填、整理绿化用地、栽植乔木、栽植灌木、栽植绿篱、栽植花卉、栽植竹类、移栽乔木、挖树根(蔸)、铺种草皮、清除地被植物、喷播植草(灌木)籽、砍伐乔木、砍挖灌木丛及根、砍伐树木的清运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区域内临时施工便道的修建、维护及用地征拆、施工水电管网布置、各种小型临时设施、备用电源等所有相关附属工作。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由承包人另行通知。
2.5 质量要求:符合主合同要求,并符合雄安新区相关标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劳务施工资质(或备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注册要求:已在**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