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T2025-1068
项目名称:黄陵县店头镇新城村(百子桥组)生产路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29,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陵县店头镇新城村(百子桥组)生产路硬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9,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29,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混凝土工程 | 店头镇新城村(百子桥组)生产路硬化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29,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陵县店头镇新城村(百子桥组)生产路硬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陵县店头镇新城村(百子桥组)生产路硬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