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永柳高速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交安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永柳高速二分部施工范围为主线K20+400~K50+179,主线全长29.779km,施工段落位于鹿寨县平山镇境内,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分别为:100km/h、120km/h,对应路基宽度26.0m、26.5m,主线起点K20+400位于平山镇莲塘屯,途经屯秋屯、寨脚、土城、新村、塘底,石龙、芝山、青山、跨越国道G323后穿尖山隧道、横山隧道,在华侨北服务区K50+179屯秋铁路跨线桥终止。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交安工程。
1.3施工任务划分:
一标段主要包括:混凝土、光圆钢筋、带肋钢筋、钢管、钢护栏、波形梁钢护栏端头、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焊接网隔离栅、刺钢丝隔离栅、防落物网、单柱式交通标志、双柱式交通标志、单悬臂式交通标志、附着式交通标志、里程碑、公路界碑、标线、突起路标白色单面、附着式轮廓标、立面标记反光膜、防眩板等与之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标段主要包括:现浇混凝土护栏、钢筋、钢管、路侧波形梁钢护栏、中央分隔带波形梁钢护栏、波形梁钢护栏、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钢管预应力索防撞活动护栏、焊接网隔离栅、刺钢丝隔离栅、防落物网、单柱式交通标志、单柱式交通标志、双柱式交通标志、门架式交通标志、单悬臂式交通标志、双悬臂式交通标志、附着式交通标志、里程碑、公路界碑、热熔标线、彩色防滑标线、雨夜反光标线、突起路标白色单面、突起路标白色双面、百米桩、可导向防撞垫、附着式轮廓标、反光膜、隧道反光环、防眩设施等与之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2.计划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完工日期:以现场实际完成时间为准,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3.质量要求
合格,同时满足业主承包合同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单位,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或相关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工商注册的企业。
4.3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有效证照,向招标人出示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应提交法人委托书原件以及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4投标人应独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5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进行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是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4.6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工商行政处罚记录,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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